“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机会在哪里?
“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推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和促进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标准与政策、规则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为互联互通提供重要的机制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中国工程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2018年3月正式成立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联合北京、上海、江苏、山西、内蒙古、广东、湖北、新疆、山东、浙江、陕西等省市有关单位成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乡规划领域应用情况调研工作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委会主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王凯担任组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罗彦担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标委会有关机构领导和同志组成。
一带一路示意图. 图片来源:《三联生活周刊》2015年第48期.
表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览表
为更好地完成本次调研工作,2018年3月14日,“一带一路”城乡规划标准应用情况调研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韩爱兴副司长、王果英处长到会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委会主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以及调研工作组成员出席会议。此次会议初步确定了工作组成员、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并深入研究和讨论了“一带一路”城乡规划标准应用情况调研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课题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合影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领导下,牵头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积极组织和协调本次调研工作,各单位对本地调研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两个多月时间,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料获取难度高等实际困难,结合已有工作和项目经验,采取网上收集资料、深入企业走访、组织专家座谈、国外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内容充实的阶段性成果。
课题中期交流研讨会现场
2018年5月28日,调研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一带一路”城乡规划标准应用情况调研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韩爱兴副司长、王果英处长、马骥主任科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委会王凯主任以及调研工作组成员出席了会议。会上,工作组副组长罗彦总规划师代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汇报了综合组的统合成果,中国建筑设计院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对各自负责的调研工作进行了交流,调研工作组成员对阶段性成果进行了讨论,工作组组长王凯主任对下一步完善工作提出了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韩爱兴副司长认真听取了调研工作组的汇报和讨论,对调研工作组克服困难、积极推进工作的态度表示赞赏,对开创性的工作内容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果表示肯定。
目前,本次调研工作已经形成了阶段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制度情况
• 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法律体系完善情况大致分为三种,一是国家专门颁布《城乡规划法》或相关法律,二是国家未颁布《城乡规划法》、但颁布/即将颁布含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内容的法律,三是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比较滞后的国家;
• 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大致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在发展战略/概念规划的引导下开展多个层级的空间规划,二是多数国家采取“国家总体规划/空间规划——区域/省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构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三/四/五等级体系,三是阿联酋为代表的国家采用了“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建设规划——各酋长国的空间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二等级体系,四是尚未形成完整规划体系;
• 沿线国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大致分为六类,有的单独设立主管城乡规划部门,有的属于内政部主管,有的由经济部门、环境事务部门和住房事务部门等管理;
连接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和第二大城市奥什的41号公路. 图片来源:《三联生活周刊》2015年第48期.
• 在城乡规划执业机构资质和执业人员认证方面,以东盟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中东欧的保加利亚为代表的国家已经设立完善的认证制度,而中东欧的斯洛伐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等国主要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进行认证;希腊、新加坡、立陶宛等国家已设立完善的执业认证制度。
匈牙利规划编制体系
资料来源:OECD. Land‑use Planning Systems in the OECD: Country Fact Sheets[R].
匈牙利城乡规划标准演变情况示意图
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乡规划标准主要受“自身历史因素”、“联合国及世界组织”、“区域内大国辐射”、“世界性强国影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作用于自身文明与国别特征的同时,进一步影响到相关规划标准的发展历程。
当前,大国影响、地缘辐射仍普遍存在,如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仍普遍采用英国标准,中亚、中东欧等国家的标准体系仍带有明显的原苏联标准体系特征,美国对阿富汗等中东国家也有较大影响力,而中东欧已经加入欧盟的国家则在进一步与欧盟城乡规划标准接轨;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在努力探索自身城乡规划标准体系构建,根据自身特色,主动筛选外来标准。
3 在“一带一路”倡议引导下,我国城乡规划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在有序推进,城乡规划机构受国际组织、国家部委和中资跨国企业的邀请,伴随着中国在海外开展投资和建设的工程,参与沿线国家的产业园区、新城、居住区、港口等地区的规划项目,开展城乡规划领域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中国城乡规划标准的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
表2 尼泊尔标准制定应用来源一览表
4 我国城乡规划标准在沿线国家应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济发达、标准成熟国家对中国标准的认可度不高,而标准基础薄弱的欠发达国家则无法达到中国城乡规划标准要求,我国城乡规划标准的适用性有待提升;
• 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衔接不足,标准类型、语言文字、度量单位、应用软件等差异导致标准沟通不畅,难以有效应用;
•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性、精细化和先进性仍需提高,输出标准内容尚未达成共识,标准针对性输出能力不强;
• 中国企业在城乡规划标准应用中的主动性和话语权不足,中方技术人员的标准推广、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 沿线国家发展阶段不同、国情和管理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也造成我国城乡规划标准推广困难。
5 报告最后对我国城乡规划标准国际化适应性提出建议
• 理性客观把握标准走出去的目标,稳步差异化推动标准输出;
• 加强我国城乡规划标准的适应性,破解语言、技术等瓶颈,积极对接国际标准;
• 加强中外政企合作,提升我国城乡规划标准输出的主动性;
• 优化改进城乡规划标准,推动建立完整、简明、易懂的空间规划标准体系;
•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于先进经验,我们也可以引入,优化和提升我国的相关标准。
我国城乡规划标准国际化的适应性比较示意图
城乡规划作为伴随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和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其标准的国际化在中国工程标准国际化中占据重要地位。调研工作组通过数月的艰辛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渠道,比较系统了解和梳理了中国城乡规划标准在“一带一路”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应用情况。下一步,工作组将在调研报告基础上,继续全面、系统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城乡规划领域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出新贡献。
(课题工作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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